宜城市科学技术局是2002年3月按照宜发[2002]4号文件由宜城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而设置的。内设三科两室:办公室、计划成果科、高新技术科、综合管理科、地震办公室,所属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宜城市专利管理局、宜城市科技开发中心。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5人,其中党员12人。具有大学学历的5人,大专学历的10人。
宜城市科技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综合管理全市的科技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统筹管理各项科技专项发展计划。
(二)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市科技资源配置;管理全市重点科技项目计划(本级科技三项经费项目计划),负责科学事业费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三)负责全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各类基金项目计划的申报和项目立项后的跟踪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四)管理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全市科技成果 、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管理,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规范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工作。
(六)管理全市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档案和科技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八)管理全市软科学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科技管理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科普工作。
(九)管理宜城市专利管理局、宜城市科技开发中心。
宜城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竭诚服务,不断推进科技进步,有力地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2003年顺利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专利工作、项目建设等单项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表彰。